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104年度附民上字第41號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4年度附民上字第41號
- 上訴人
- 因思銳遊戲總局股份有限公司
- 即原告
- 法定代理人
- 李志建
- 被上訴人
- 莊訓清
- 即被告
陳智遠(已歿)
陳信雄
上列被上訴人因本院104 年度上易字第1320號詐欺等案件,經上訴人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之上訴。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 條第1 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4年度附民上字第41號
陳智遠(已歿)
陳信雄
上列被上訴人因本院104 年度上易字第1320號詐欺等案件,經上訴人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之上訴。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 條第1 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