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108年度上訴字第601號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 108年度上訴字第601號
- 上訴人
- 即被告
- 夏需誠
上列被告因詐欺等上訴案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夏需誠羈押期間,自民國一○八年五月二十一日起,延長貳月。
理由
一、上訴人即被告夏需誠前經本院訊問後,認涉犯刑法第339 條之4 第1 項第1 款、第2 款等罪,嫌疑重大,有刑事訴訟法第101 條之1 第1 項第7 款情形,有事實足認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非予羈押,顯難進行審判,於民國108 年2 月21日執行羈押,羈押期間即將屆滿。
二、查被告夏需誠因犯加重詐欺等罪,分別經原審、本院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2 年2 月,足見被告犯罪嫌重大。本案雖已判決,惟檢察官、被告均得提起上訴,尚未確定,經本院訊問後,認原羈押原因依然存在,不能因具保而使之消滅,有繼續羈押之必要,應自108 年5 月21日起,延長羈押2 月,爰依刑事訴訟法第108 條第1 項、第5 項,裁定如主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