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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

112年度上訴字第2585號

詐欺等刑事裁判日期 112 年 08 月 14 日

法官蔡廣昇許文章葉韋廷

上訴人
即被告
蘇清貴

上列上訴人因詐欺等案件,不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1年度審金訴字第915號,中華民國112年2月2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並指定於112年8月23日上午10時30分在本院第22法庭續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刑事第二十二庭審判長法 官 蔡廣昇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8 月 14 日

法 官 許文章

法 官 葉韋廷

書記官 利星霏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8 月 15 日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高等法院112年度上訴字第2585號於民國 112 年 08 月 14 日裁判,案由為詐欺等,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