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八十九年度上更(一)字第一ОО六號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 八十九年度上更(一)字第一ОО六號
- 上訴人
- 即被告
- 乙○○
- 指定辯護人
- 本院甲○辯護人
右列被告因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業經本院於八十九年十二月十四日辯論終結在案,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第十九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 八十九年度上更(一)字第一ОО六號
右列被告因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業經本院於八十九年十二月十四日辯論終結在案,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第十九庭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