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九十年度上訴字第二五八三號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 九十年度上訴字第二五八三號
- 上訴人
- 即被告
- 甲○○
右上訴人因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案件,不服臺灣板橋地方法院中華民國九十年
四月三十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本院業經辯論終結在案,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
,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第十二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 九十年度上訴字第二五八三號
右上訴人因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案件,不服臺灣板橋地方法院中華民國九十年
四月三十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本院業經辯論終結在案,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
,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第十二庭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