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98年度上訴字第1533號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 98年度上訴字第1533號
- 上訴人
-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 被告
- 甲○○ (現於臺灣臺北監獄臺北分監執行中)
- 選任辯護人
- 林帥孝律師
上列上訴人因被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不服臺灣板橋地方法院97年度訴字第3579號,中華民國98年2月27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刑事第二十一庭審判長法 官 蘇隆惠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 98年度上訴字第1533號
上列上訴人因被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不服臺灣板橋地方法院97年度訴字第3579號,中華民國98年2月27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刑事第二十一庭審判長法 官 蘇隆惠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