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 · 學習📖 法律人公認 · 必修判決書怎麼快速讀懂一起讀判決創辦人蕭奕弘律師|法官/檢察官/律師三視角|貫串國考底層邏輯看課程內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2 分鐘讀完全文 741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99年度上訴字第2459號

強盜等刑事裁判日期 99 年 10 月 28 日

法官趙功恆楊智勝游紅桃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        99年度上訴字第2459號

上訴人
即被告
乙○○
選任辯護人
林帥孝律師
上訴人
即被告
甲○○
選任辯護人
洪國誌律師

上列被告因強盜等案件,本院於中華民國99年9月28日所宣示之判決,有應更正部分,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原判決原本及正本理由欄第壹、第一行第一字應予刪除;第十四行第八、九字應更正為「原審」。

理由

一、按判決有誤寫、誤算,或其他類此之顯然錯誤者,或其正本與原本不符者,法院得以裁定更正之,民事訴訟法第232 條第1 項定有明文。上開規定,依大法官會議第43號解釋,於刑事訴訟法準用之。

二、本件原判決原本及正本理由欄第壹、第一行第一字「按」係贅字應予刪除;又第十四行第八、九字誤繕為「本院」,應更正為「原審」,爰依上開規定裁定更正如主文所示。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五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0 月 28 日

刑事第七庭 審判長法 官 趙功恆

法 官 楊智勝

法 官 游紅桃

書記官 戴伯勳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0 月 28 日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高等法院99年度上訴字第2459號於民國 99 年 10 月 28 日裁判,案由為強盜等,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相關課程

讀到這裡,下一步可以學的:

  • 判決實戰這門課教你拆解判決書結構、快速定位爭點。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