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105年度上字第1130號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上字第1130號
- 上訴人
- 姜順忠
- 訴訟代理人
- 張譽尹律師
- 被上訴人
- 徐玉鳳
- 訴訟代理人
- 徐維良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拆屋還地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一百零六年五月一日下午三時十分在本院第六法庭續行準備程序。
民事第六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上字第1130號
上列當事人間拆屋還地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一百零六年五月一日下午三時十分在本院第六法庭續行準備程序。
民事第六庭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