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105年度重上字第1074號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重上字第1074號
- 上訴人
- 鄭國興
- 上訴人
- 鄭鍾枝妹
- 訴訟代理人
- 張立業律師
- 複代理人
- 蔡全淩律師
- 被上訴人
- 鄭亦娟
- 訴訟代理人
- 林月雪律師
江鶴鵬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所有權移轉登記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106 年3 月2 日上午10時10分,在本院第15 法庭另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民事第二十二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重上字第1074號
江鶴鵬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所有權移轉登記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106 年3 月2 日上午10時10分,在本院第15 法庭另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民事第二十二庭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