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1 分鐘讀完全文 424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107年度上字第1038號

返還不當得利等民事裁判日期 108 年 08 月 19 日

法官吳麗惠林純如邱蓮華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上字第1038號

上訴人
九鼎知識整合行銷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田維國
訴訟代理人
吳鴻奎律師
被上訴人
謝明宜
訴訟代理人
黃昆培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不當得利等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08年9月9日下午4時在本院第4法庭續行準備程序。上訴人應於5日內陳報是否仍傳訊證人田玉蘭,如欲傳訊,請一併陳報田玉蘭之年籍地址到院。

民事第十三庭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8   月  19  日

            審判長法 官 吳麗惠

               法 官 林純如

               法 官 邱蓮華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8   月  20  日

               書記官 蘇意絜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高等法院107年度上字第1038號於民國 108 年 08 月 19 日裁判,案由為返還不當得利等,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