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107年度上字第1038號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上字第1038號
- 上訴人
- 九鼎知識整合行銷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田維國
- 訴訟代理人
- 吳鴻奎律師
- 被上訴人
- 謝明宜
- 訴訟代理人
- 黃昆培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不當得利等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08年9月9日下午4時在本院第4法庭續行準備程序。上訴人應於5日內陳報是否仍傳訊證人田玉蘭,如欲傳訊,請一併陳報田玉蘭之年籍地址到院。
民事第十三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上字第1038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不當得利等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08年9月9日下午4時在本院第4法庭續行準備程序。上訴人應於5日內陳報是否仍傳訊證人田玉蘭,如欲傳訊,請一併陳報田玉蘭之年籍地址到院。
民事第十三庭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