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2 分鐘讀完全文 718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上更一字第101號

遷讓房屋等民事裁判日期 109 年 08 月 03 日

法官黃嘉烈高明德邱琦

上訴人
黃種進
訴訟代理人
劉玉津律師
被上訴人
黃種榮
訴訟代理人
余淑杏律師
複代理人
陳育萱律師
訴訟代理人
黃思雅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遷讓房屋等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下同)109年8月26日下午3時30分在本院第4法庭續行準備程序,兩造應於109年8月24日前就附件所示事項具狀表示意見特此裁定。

民事第十庭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8 月 3 日

審判長法 官 黃嘉烈

法 官 高明德

法 官 邱 琦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8 月 3 日

書記官 廖月女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件:
一、黃世鍊於91年6月6日將臺北市○○區○○路000號房屋1、2、3樓
    登記為兩造與訴外人黃種成分別所有,是否預為遺產分割,
    並約定俟黃世鍊百年後始生效力?則黃世鍊於101年2月29日
    死亡前,是否對上開房屋有管理使用權?
二、黃世鍊若非預為遺產分割,則兩造與黃種成有無分別向黃世
    鍊給付買賣價金?證據為何?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高等法院108年度上更一字第101號於民國 109 年 08 月 03 日裁判,案由為遷讓房屋等,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