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重上字第119號
- 上訴人
- 即被上訴人
- 彭阿斗
- 法定代理人
- 彭建豪
- 訴訟代理人
- 林詮勝律師
- 複代理人
- 陳尚宏律師
- 複代理人
- 被上訴人即
- 上訴人
- 彭玠堡
- 訴訟代理人
- 胡峰賓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被上訴人即
- 上訴人
- 彭炳煌
- 上二人共同訴訟代理人
- 吳意淳律師
上當事人間因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等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
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109年12月17日下午3時整在本
院第二法庭續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民事第二十二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09年度重上字第119號
上當事人間因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等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
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109年12月17日下午3時整在本
院第二法庭續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民事第二十二庭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