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98年度上字第359號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98年度上字第359號
- 上訴人
- 祭祀公業林成祖、林秀俊、林三合、林海籌
- 法定代理人
- 乙○○
- 訴訟代理人
- 林炳煌律師
- 被上訴人
- 甲○○
- 訴訟代理人
- 曹馨方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第三人異議之訴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民事第十七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98年度上字第359號
上列當事人間第三人異議之訴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民事第十七庭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