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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98年度上字第507號

拆屋還地等民事裁判日期 98 年 09 月 15 日

法官劉勝吉連正義鄭威莉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98年度上字第507號

上訴人
己○
上訴人
乙○○(原名林庭安)
上訴人
戊○○
上訴人
丁○○(原名林家如)
上訴人
甲○○
上訴人
兼上五人共同
訴訟代理人
庚○
訴訟代理人
兼上六人共同
訴訟代理人
丙○○
被上訴人
臺灣臺北看守所
法定代理人
壬○○
訴訟代理人
辛○○

上列當事人間拆屋還地等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98年10月1日下午2時30分在本院第15法庭另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民事第八庭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98  年  9   月  15  日

            審判長法 官 劉勝吉

               法 官 連正義

               法 官 鄭威莉

中  華  民  國  98  年  9   月  17  日

               書記官 李垂福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高等法院98年度上字第507號於民國 98 年 09 月 15 日裁判,案由為拆屋還地等,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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