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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最高法院108年度台聲字第127號

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聲請法官迴避刑事裁判日期 108 年 08 月 29 日

法官陳世雄段景榕汪梅芬何信慶鄧振球

最高法院刑事裁定          108年度台聲字第127號

聲請人
高志鵬

上列聲請人因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案件,不服本院中華民國107 年12月26日第三審判決(106 年度台上字第1337號),聲請法官迴避,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聲請駁回。

理由

按聲請法官迴避,應以訴訟繫屬中之案件為限,若已判決,因訴訟程序業經終結,法官於該案件已無訴訟上應為之行為,自失其聲請迴避之實益。又本院為終審法院,案件一經裁判,即屬確定,當事人不得更有所聲請或聲明。本件聲請人高志鵬因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案件(106年度台上字第1337號),經本院於民國107年12月26日判決後,復又對該判決聲請審判長法官迴避,殊為法所不許,特為裁定如主文。

最高法院刑事第七庭

本件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8 月 29 日

審判長法官 陳 世 雄

法官 段 景 榕

法官 汪 梅 芬

法官 何 信 慶

法官 鄧 振 球

書 記 官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9 月 2 日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最高法院108年度台聲字第127號於民國 108 年 08 月 29 日裁判,案由為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聲請法官迴避,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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