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最高法院一○一年度台聲字第九二三號
最高法院民事裁定 一○一年度台聲字第九二三號
- 聲請人
- 即被上訴人
- 李環
上列聲請人因與上訴人嘉泉建設股份有限公司間請求交付房屋等事件(本院一○一年度台上字第五一四號),聲請核定第三審律師酬金,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聲請人之第三審律師酬金核定為新台幣貳萬元。
最高法院民事第二庭
Q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最高法院民事裁定 一○一年度台聲字第九二三號
上列聲請人因與上訴人嘉泉建設股份有限公司間請求交付房屋等事件(本院一○一年度台上字第五一四號),聲請核定第三審律師酬金,本院裁定如下:
聲請人之第三審律師酬金核定為新台幣貳萬元。
最高法院民事第二庭
Q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