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最高法院一○三年度台聲字第六八二號
最高法院民事裁定 一○三年度台聲字第六八二號
- 聲請人
- 即被上訴人
- 尚朋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陳進成
上列聲請人因與新加坡商美味食品工業(新)私人有限公司間商標權權利歸屬事件(本院一○三年度台上字第四一四號),聲請核定第三審律師酬金,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聲請人之第三審律師酬金核定為新台幣叁萬元。
最高法院民事第四庭
Q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最高法院民事裁定 一○三年度台聲字第六八二號
上列聲請人因與新加坡商美味食品工業(新)私人有限公司間商標權權利歸屬事件(本院一○三年度台上字第四一四號),聲請核定第三審律師酬金,本院裁定如下:
聲請人之第三審律師酬金核定為新台幣叁萬元。
最高法院民事第四庭
Q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