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最高法院一○六年度台聲字第四七九號
最高法院民事裁定 一○六年度台聲字第四七九號
- 聲請人
- 即上訴人之
- 訴訟代理人
- 洪大植律師
上列聲請人因上訴人路學展與被上訴人台北市立成功高級中學間請求國家賠償上訴事件(本院一○六年度台上字第三五五號),聲請核定第三審律師酬金,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聲請人之第三審律師酬金核定為新台幣貳萬元。
最高法院民事第五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最高法院民事裁定 一○六年度台聲字第四七九號
上列聲請人因上訴人路學展與被上訴人台北市立成功高級中學間請求國家賠償上訴事件(本院一○六年度台上字第三五五號),聲請核定第三審律師酬金,本院裁定如下:
聲請人之第三審律師酬金核定為新台幣貳萬元。
最高法院民事第五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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