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最高法院107年度台聲字第1314號
最高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台聲字第1314號
- 聲請人
- 日商株式會社JC開發
- 聲請人
- 目204番地
- 法定代理人
- 若林央
- 訴訟代理人
- 林政憲律師
張 蕙律師
上列聲請人因與谷崧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間債務人異議之訴事件(本院106年度台上字第2448 號),聲請核定第三審律師酬金,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聲請人之第三審律師酬金核定為新臺幣捌萬元。
最高法院民事第三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最高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台聲字第1314號
張 蕙律師
上列聲請人因與谷崧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間債務人異議之訴事件(本院106年度台上字第2448 號),聲請核定第三審律師酬金,本院裁定如下:
聲請人之第三審律師酬金核定為新臺幣捌萬元。
最高法院民事第三庭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