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最高法院108年度台聲字第662號
最高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台聲字第662號
- 聲請人
- 國防部(原國防部軍備局採購中心)
- 法定代理人
- 嚴德發
上列聲請人因與相對人漢翔航空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等間請求給付契約價款等上訴事件(本院106年度台上字第813號、107 年度台上字第849號),聲請核定第三審律師酬金,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聲請人之第三審律師酬金核定共為新臺幣五萬元。
最高法院民事第五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最高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台聲字第662號
上列聲請人因與相對人漢翔航空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等間請求給付契約價款等上訴事件(本院106年度台上字第813號、107 年度台上字第849號),聲請核定第三審律師酬金,本院裁定如下:
聲請人之第三審律師酬金核定共為新臺幣五萬元。
最高法院民事第五庭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