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3 分鐘讀完全文 977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最高法院109年度台上字第10號

一、台 趙素卿即加賀精品行等與德國商里莫華有限公司(RIMOWA GmbH)間公平交易法除去侵害等上訴更正裁定事件。民事裁判日期 109 年 12 月 03 日

法官林恩山高金枝吳青蓉吳美蒼黃麟倫

最高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台上字第10號

上訴人
趙素卿即加賀精品行
上訴人
聯瑩國際有限公司
兼法定代理人
賴淑芬
上訴人
冶亮實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吳柏宗
上訴人
詹壹竹
上訴人
育丞國際有限公司
兼上一人
法定代理人
李明桂
上訴人
沅大國際有限公司
兼法定代理人
李曉青
上九人共同訴訟代理人
蔡坤旺律師
上九人共同訴訟代理人
李怡萱律師
上九人共同訴訟代理人
黃書妤律師
被上訴人
德國商里莫華有限公司(RIMOWA GmbH)
法定代理人
Jerome Dandrieux
訴訟代理人
李世章律師

       徐念懷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公平交易法除去侵害等事件,中華民國109年11月19 日本院判決,有應更正之處,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判決主文欄「原判決關於命上訴人給付,及駁回上訴人對於第一審命其不得將『百褶設計』使用於行李箱商品、將該行李箱商品予以販賣、運送、輸出或輸入之上訴,暨各該訴訟費用部分廢棄,發回智慧財產法院。」應更正為「原判決關於駁回上訴人其餘上訴,及該訴訟費用部分廢棄,發回智慧財產法院。」

最高法院民事第庭

本件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2 月 3 日

審判長法官 林 恩 山

法官 高 金 枝

法官 吳 青 蓉

法官 吳 美 蒼

法官 黃 麟 倫

書 記 官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2 月 10 日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最高法院109年度台上字第10號於民國 109 年 12 月 03 日裁判,案由為一、台 趙素卿即加賀精品行等與德國商里莫華有限公司(RIMOWA GmbH)間公平交易法除去侵害等上訴更正裁定事件。,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