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最高法院109年度台聲字第999號
最高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台聲字第999號
- 聲請人
-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
- 法定代理人
- 范光群
上列聲請人因被上訴人陳佩郁與上訴人馨洋行有限公司間請求確認僱傭關係存在等事件(本院 107年度台上字第2268號),扶助被上訴人陳佩郁,聲請核定第三審律師酬金,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聲請人之第三審律師酬金核定為新臺幣貳萬元。
最高法院民事第五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最高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台聲字第999號
上列聲請人因被上訴人陳佩郁與上訴人馨洋行有限公司間請求確認僱傭關係存在等事件(本院 107年度台上字第2268號),扶助被上訴人陳佩郁,聲請核定第三審律師酬金,本院裁定如下:
聲請人之第三審律師酬金核定為新臺幣貳萬元。
最高法院民事第五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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