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最高法院110年度台聲字第2128號
最高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台聲字第2128號
- 聲請人
- 即
- 上訴人
- 余慧琴
范振全
上列聲請人因與財團法人中央廣播電臺間請求給付薪資等事件(本院109年度台上字第2215 號),聲請核定第三審律師酬金,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聲請人之第三審律師酬金核定為新臺幣叁萬元。
最高法院勞動法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最高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台聲字第2128號
范振全
上列聲請人因與財團法人中央廣播電臺間請求給付薪資等事件(本院109年度台上字第2215 號),聲請核定第三審律師酬金,本院裁定如下:
聲請人之第三審律師酬金核定為新臺幣叁萬元。
最高法院勞動法庭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