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最高法院111年度台聲字第160號
- 最高法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台聲字第160號
- 聲 請 人
- 優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王朝樑
上列聲請人因與百一寬頻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等間請求給付貨款等事件(本院109年度台上字第43號、110年度台上字第2321號),聲請核定第三審律師酬金,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聲請人之第三審律師酬金核定為新臺幣伍萬元。
最高法院民事第四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上列聲請人因與百一寬頻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等間請求給付貨款等事件(本院109年度台上字第43號、110年度台上字第2321號),聲請核定第三審律師酬金,本院裁定如下:
聲請人之第三審律師酬金核定為新臺幣伍萬元。
最高法院民事第四庭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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