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最高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台聲字第918號
- 聲請人
- 章洪文
上列聲請人因與相對人布魯克斯自動化股份有限公司間請求確認僱傭關係存在等事件(本院109年度台上字第2210號、112年度台上字第1738號),聲請核定第三審律師酬金,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聲請人之第三審律師酬金核定共為新臺幣伍萬元。
最高法院勞動法庭第一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2年度台聲字第918號
上列聲請人因與相對人布魯克斯自動化股份有限公司間請求確認僱傭關係存在等事件(本院109年度台上字第2210號、112年度台上字第1738號),聲請核定第三審律師酬金,本院裁定如下:
聲請人之第三審律師酬金核定共為新臺幣伍萬元。
最高法院勞動法庭第一庭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