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最高法院九十三年度台聲字第九○三號
最高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三年度台聲字第九○三號
- 聲請人
- 即
- 被上訴人
- 甲○○
本院九十三年度台上字第一二四九號租佃爭議事件第三審律師之酬金,茲裁定如下:
主文
被上訴人甲○○第三審律師之酬金核定為新台幣肆萬元。
最高法院民事第七庭
L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最高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三年度台聲字第九○三號
本院九十三年度台上字第一二四九號租佃爭議事件第三審律師之酬金,茲裁定如下:
被上訴人甲○○第三審律師之酬金核定為新台幣肆萬元。
最高法院民事第七庭
L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