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1 分鐘讀完全文 509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東、成功簡易庭九十年度東簡字第九一號

異議之訴民事裁判日期 90 年 06 月 12 日

台灣台東地方法院民事簡易判決         九十年度東簡字第九一號

原告
丁○○○○
訴訟代理人
丙○○
被告
乙○○
訴訟代理人
甲○○律師

右當事人間異議之訴事件,本院判決如左:

主文

原告之訴駁回。

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

事實及理由

原告之聲明:求為判決鈞院九十年度執字第八一三號所為之執行程序應予撤銷。

事實摘要:

㈠原告起訴主張:緣被告依據台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八十九年度上更㈢字第二三號未確定判決主文之第四項,提出新台幣(下同)十萬元之擔保,而於三十四萬二千元及自八十四年三月十九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債權範圍內,對原告所有建物門牌號碼:台東市○○街一二一號及二三號之建物所有權全部及其所有之台東市○○段一二三號、一二六號等兩筆土地之土地所有權全部為假執行,然原告對此判決已於法定期間內,依法聲明第三審上訴,致使該第二審判決處於未確定之狀態,今被告依該第二審之判決主文為假執行之聲請,於法雖非無據,然原告依法於法定期間內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東、成功簡易庭九十年度東簡字第九一號於民國 90 年 06 月 12 日裁判,案由為異議之訴,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