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東、成功簡易庭九十四年度東小字第二一八號
臺灣台東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四年度東小字第二一八號
- 原告
- 甲○○
- 原告
- 林振興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張政衡 律師
- 被告
- 乙○○
當事人間返還房屋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臺灣台東地方法院台東簡易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台東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四年度東小字第二一八號
當事人間返還房屋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臺灣台東地方法院台東簡易庭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