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6年度交易字第320號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6年度交易字第320號
- 公訴人
-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 被告
- NGUYEN VAN TRUNG(越南籍)
上列被告因公共危險案件,本院於民國106 年10月25日所為之判決原正本及其正本,茲發現有誤,應裁定更正如下:
上揭判決之原本及其正本判決日期所載106 年10月25日應更正為
106 年10月26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6年度交易字第320號
上列被告因公共危險案件,本院於民國106 年10月25日所為之判決原正本及其正本,茲發現有誤,應裁定更正如下:
上揭判決之原本及其正本判決日期所載106 年10月25日應更正為
106 年10月26日。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