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6年度聲減字第6812號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96年度聲減字第6812號
- 聲請人
-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 受刑人
- 甲○○
上列聲請人因被告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案件,聲請減刑,本院於民國96年10月9 日所為之裁定原正本及其正本,茲發現有誤,應裁定更正如下:
上揭裁定之原本及其正本,主文欄「併科罰金新台幣柒仟伍佰元
」,應更正為「併科罰金新台幣柒萬伍仟元」,理由欄第一項:
「併科罰金新台幣15000 元」,應更正為「併科罰金新台幣1500
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