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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6年度聲減字第5516號

聲請減刑刑事裁判日期 97 年 01 月 11 日

法官蕭世昌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96年度聲減字第5516號

聲請人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受刑人
甲○○

           7樓

上列受聲請人因聲請減刑案件,本院於民國96年9 月29日所為之裁定原本及其正本,茲發現有誤,應裁定更正如下:

上列揭裁定之原本及其正本被告年籍資料欄所載「女 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 住桃園市○○路66之33號8 樓」應更正為「男 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 住桃園縣中壢市○○里○○鄰○○路1110號7樓」。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5 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中  華  民  國  97  年  1   月  11  日

         刑事第七庭  法 官 蕭世昌

                書記官 陳恩如

中  華  民  國  97  年  1   月  11  日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6年度聲減字第5516號於民國 97 年 01 月 11 日裁判,案由為聲請減刑,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