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 原告
- 協旭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丙○○
- 訴訟代理人
- 廖建榮律師
- 被告
- 聖佑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 兼法定代理人
- 甲○○
- 被告
- 乙○○
上列被告因妨害電腦使用罪等案件(本院96年度訴字第426 號),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因其案情確係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 條第1 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上列被告因妨害電腦使用罪等案件(本院96年度訴字第426 號),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因其案情確係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 條第1 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帶「臺灣桃園地方法院上列被告因妨害…」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