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8年度易字第723號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98年度易字第723號
- 公訴人
-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 被告
- 周金保
- 被告
- 蔡立模
- 被告
- 湛忠曜
- 上一人選任辯護人
- 姜震律師
- 上一人選任辯護人
- 王道元律師
- 被告
- 陳昱鈞
號
(另案
上列被告因詐欺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在案。茲因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98年度易字第723號
號
(另案
上列被告因詐欺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在案。茲因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