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2年度訴字第812號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訴字第812號
- 上訴人
- 香波皇家城堡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
- 法定代理人
- 羅錫永
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李詩鈴、鴻富城國際開發有限公司間因本院民國102 年度訴字第812 號請求確認通行權事件,上訴人提起上訴到院。查本件上訴人之上訴利益為新臺幣(下同)38,389,670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524,748 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 條第2 項規定,限該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後10日內如數向本院繳納,毋得延誤,逾期即駁回其上訴,特此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