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5年度聲字第238號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聲字第238號
- 抗告人
- 即聲請人
- 桃園市政府
- 法定代理人
- 鄭文燦
- 相對人
- 財團法人桃園縣私立啟新社福會
特別代理人 葉國堂
上列抗告人與相對人間因105 年度聲字第238 號選任臨時董事事件,抗告人對於民國106 年8 月18日本院前揭裁定提起抗告。查本件應徵裁判費新台幣1000元,未據抗告人繳納,茲限該抗告人於收受本裁定後5 日內向本院如數繳納,逾期即駁回其抗告,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聲字第238號
特別代理人 葉國堂
上列抗告人與相對人間因105 年度聲字第238 號選任臨時董事事件,抗告人對於民國106 年8 月18日本院前揭裁定提起抗告。查本件應徵裁判費新台幣1000元,未據抗告人繳納,茲限該抗告人於收受本裁定後5 日內向本院如數繳納,逾期即駁回其抗告,特此裁定。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