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5年度簡上字第45號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簡上字第45號
- 上訴人
- 羅素琴
- 上訴人
- 視同上訴人 鄭文詔
- 被上訴人
- 新光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李明新
- 訴訟代理人
- 吳國興
- 參加人
- 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韓蔚廷
- 訴訟代理人
- 王峻偉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民事第一庭審判長法 官 林曉芳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簡上字第45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民事第一庭審判長法 官 林曉芳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