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6年度重訴字第60號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重訴字第60號
- 上訴人
- 上鎰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曾玉春
- 被上訴人
- 勁百企業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曾樹山
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因106 年重訴字第60號給付買賣價金事件,上訴人提起上訴到院,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下同)735 萬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11萬647 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 條第2 項規定,限該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後5 日內如數向本院繳納,毋得延誤,逾期即駁回其上訴,特此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