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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聲字第212號

停止強制執行民事裁判日期 112 年 01 月 12 日

法官廖子涵

抗告人
陳靖榆

上列抗告人請求停止強制執行事件,抗告人對於民國111年9月28日本院111年度聲字第212號裁定提起抗告,未據繳納裁判費,查本件應徵裁判費新臺幣1,000元,茲限抗告人於收受本裁定後5日內如數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抗告,特此裁定。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 月 12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廖子涵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 月 12 日

書記官 賴棠妤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1年度聲字第212號於民國 112 年 01 月 12 日裁判,案由為停止強制執行,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