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訴字第2549號
- 原告
- 沈文霖
- 被告
- 胡郁達
現於法務部矯正署桃園少年觀護所收 容中
兼法定代理
人 胡社義
黃淑貞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3年度訴字第2549號
現於法務部矯正署桃園少年觀護所收 容中
兼法定代理
人 胡社義
黃淑貞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