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9年度訴字第475號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9年度訴字第475號
- 上訴人
- 桃園縣龜山鄉自強國民小學
- 即原告
- 法定代理人
- 黃從孝
上列上訴人與建鎰營造股份有限公司因99年度訴字第475 號不當得利事件,上訴人提起上訴到院,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台幣(下同)732,433 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12,060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 條第2 項規定,限該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後5 日內如數向本院繳納,毋得延誤,逾期即駁回其上訴,特此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