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2 分鐘讀完全文 672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01年度交簡上字第5號

過失傷害刑事裁判日期 101 年 08 月 03 日

法官吳錦佳溫文昌鍾世芬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1年度交簡上字第5號

上訴人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上訴人
即被告
何美卿

上列上訴人因被告過失傷害案件,不服本院斗六簡易庭中華民國100 年12月27日100 年度六交簡字第193 號第一審簡易判決(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案號:100 年度偵字第5378號),各自提起上訴,本院管轄之第二審合議庭裁定如下:

主文

本案改訂於民國一○一年八月六日下午五時在本院第一法庭宣判。

理由

本案前於民國101 年7 月19日辯論終結,並訂於101 年8 月2 日下午5 時在本院第一法庭宣判。茲因當日蘇拉颱風來襲,依規定停止上班,以致無法如期宣判,爰改訂於101 年8 月6 日下午5時在本院第一法庭宣判,特此裁定。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件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8 月 3 日

刑事第五庭 審判長法 官 吳錦佳

法 官 溫文昌

法 官 鍾世芬

書記官 王雪招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8 月 3 日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01年度交簡上字第5號於民國 101 年 08 月 03 日裁判,案由為過失傷害,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