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03年度易字第192號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3年度易字第192號
- 公訴人
-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 被告
- 鐘福中
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3年度偵字第722號、第1144號、第1149號、第1259號、第1260號、第1262號、第1265號、第1266號、第1406號、第1496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案改訂於民國一○三年七月二十四日下午五時在本院第一法庭宣判。
理由
本案前於民國103 年7 月9 日辯論終結,並訂於103 年7 月23日下午5 時在本院第一法庭宣判。茲因當日麥德姆颱風來襲,依規定停止上班,以致無法如期宣判,爰改訂於103 年7 月24日下午5 時在本院第一法庭宣判,特此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