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9年度訴字第749號返還不當得利·民事·裁判日期 110 年 04 月 29 日法官黃一馨原告張凱登被告李雪靜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不當得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候核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