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一百年九月一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防字第 1001479240 號令修正發布第 2、13、18 條條文;並自發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行政院院臺規揆字第 1010154558號公告第 8 條所列屬財政部「關稅總局」之權責事項,自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起改由財政部「關務署」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