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認祭祀公業派下權存在與否事件,係因財產權而起訴,其訴訟標的價額之核定,應依該祭祀公業之總財產價額中訟爭派下權所佔之比例,計算其價額。
資料由法律人 LawPlayer整理提供·2,169 萬判決 / 12,703 法規 / 23 萬白話解說
72 年台抗字第 371 號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 日期:72 年 08 月 30 日
- 資料來源:
- 最高法院判例要旨上冊(民國 16-77 年民事部分)第 1242 頁

579 人 正在學習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72 年台抗字第 371 號」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本頁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整理提供:法律人 LawPlayer· lawplayer.com
共同筆記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