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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38 年穗上字第 73 號

日期 38 年 04 月 18 日

判例要旨

復員後辦理民事訴訟補充條例第十二條之規定,係為當事人因情事變更之一方受不相當之損失,他方得不預期之利益者所設之補救辦法。故法院認當事人爭議之法律關係具備該條所定之要件,而為增加給付之判決,應以當事人成立之法律關係,因情事變更一方所受上項損失,他方所得上項利益,其實際情形及彼此間之關係如何,為其公平裁量增加給付數額應予斟酌之重要事項。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38 年穗上字第 73 號判例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效力狀態依司法院公告整理;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開資料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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