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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50 年判字第 110 號

日期 50 年 12 月 22 日

判例要旨

法人為法律上之獨立人格者,其與為法人代表人之自然人,係各別之權利義務主體,不容混為一談。法人有違法行為而應處罰時,除法律有特別規定其代表人應受處罰外,不得以其代表人為處罰之對象。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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