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73)秘台廳(一)字第 00742 號

發文機關 司法院發文日期 73 年 10 月 02 日

要旨

船舶抵押除海商法另有特別規定外,亦準用民法不動產抵押之規定

全文內容

海商法第六條規定:「船舶除本法有特別規定外,適用民法關於動產之規定」。做船舶性質上係屬動產,惟因其價值甚高,故海商法於第卅一條至卅五條,就船舶抵押另設規定,此外,民法關於不動產抵押權之規定,法理上亦在準用之列。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73)秘台廳(一)字第 00742 號由司法院於民國 73 年 10 月 02 日發布,要旨:船舶抵押除海商法另有特別規定外,亦準用民法不動產抵押之規定,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