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74)秘台廳(一)字第 01541 號
要旨
公司重整後之人格,並不因而消滅
全文內容
公司經法院裁定重整後,雖公司業務之經營及財產之管理處分權移交於重整人,以重整人為執行業務之機關,但公司之人格,並不因而消滅,自得為享受權利負擔義務主體。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公司重整後之人格,並不因而消滅
公司經法院裁定重整後,雖公司業務之經營及財產之管理處分權移交於重整人,以重整人為執行業務之機關,但公司之人格,並不因而消滅,自得為享受權利負擔義務主體。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