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80)院台廳(一)字第 01974 號

發文機關 司法院發文日期 80 年 08 月 26 日

要旨

除判決所命給付之內容有違法律強制或禁止之規定外受理登記機關應依判決命給付之內容逕為登記

全文內容

按人民之權發生之爭執時,依法既應由司法機關裁判認定之。 貴部函示「祭祀公業深坑仔即黃田」與「深坑仔」,既經法院民事確定判決認定係屬同一權利主體,而命被告協同辦理變更登記。則除該判決所命為給付之內容有違反法律強制或禁止之規定者外,其受理登記機關自應依判決所命給付之內容逕為登記不宜擅為相反意見之斟酌及判斷。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80)院台廳(一)字第 01974 號由司法院於民國 80 年 08 月 26 日發布,要旨:除判決所命給付之內容有違法律強制或禁止之規定外受理登記機關應…,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